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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廣網北京6月24日消息(記者柴華)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社區幫扶養老、銀行反向抵押,在被國務院提出之後,“以房養老”這個詞一直占據著社會養老話題榜的前排。昨天下午,保監會宣佈,7月1日起,北京、上海、廣州、武漢將開展為期2年的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
  我們先在這兒解釋一下,什麼是“個人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個人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是一種將住房抵押與終身養老保險相結合的養老保險業務。
  那麼具體如何操作呢?保監會這次發佈文件中是這麼定義的。“60周歲以上、擁有房屋完全產權的老年人,將他的房產抵押給保險公司,繼續占有、使用房屋,並且擁有一定的收益和部分處置權,同時老年人可以按照約定條件領取養老金直到身故;而在老人身故之後,保險公司獲得抵押房產的處置權,處置所得優先償付養老保險相關費用。”這就是“以房養老”了。
  關於“以房養老”,我們已經關註了很久。公眾肯定有一些疑慮,比如什麼樣的老人適合“以房養老”?房子抵押給保險公司升值或貶值了怎麼辦呢?關於抵押房產的估值又如何做到公平合理?等等等等。
  而這次,正牌保險版的“以房養老”終於要正式落地,這份保監會出台的《指導意見》到底能回應多少關於“以房養老”的疑慮與期待呢?
  保監會人身保險監管部主任袁序成表示,以房養老保險只是給老年人提供個養老的選擇而已。
  袁序成:第一點,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在國外也是一個小眾業務。第二點要說明的一點是它的推出實際上是給有意願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了一種選擇,他是自願的選擇,提高他未來養老保障水平,首先強調的是自願的,第二個這種行為是帶有市場化的。
  那麼,到底有多少老人適合“以房養老”呢?袁序成表示,調研中發現,的確有部分家庭情況存在這種需求,例如養老有爭議的家庭、失獨家庭等等。保監會人身保險監管部壽險處處長姚渝則認為,客戶群定位上國外和我國可能會有一些區別。
  姚渝:我看到美國的情況,類似於我們的老齡委有個報告寫到了,參加這部分保險的人房產價值大概是在10萬-20萬美元,是低於一般老年人的房產價值的。所以他們屬於,在美國來講一般他有3種產品,其中90%都屬於政府兜底產品,對於這部分產品來講它基本上都是中低收入群體參與。但我們國家是純粹市場化的,我們沒有任何財政補貼,沒有任何兜底的問題,所以保險公司肯定會在選擇客戶的時候,會考慮客戶群的選擇。
  根據《指導意見》的設計,試點初期將在北京、上海、廣州、武漢四個城市展開,為期2年。一目瞭然,這些城市居民的生活條件相對優越,受教育程度也高,更容易理解和接受“以房養老”的理念。老齡人口數量多,房地產市場容量大,對於業務的開展也有利。不過,大城市理解度高的另一面是選擇也更多樣化。如果我可以把房子的一部分租出去獲得收益,或者我簽了合同以後,房價上漲了,豈不是很不划算?
  保監會的回應還是那句話,買者自願,這隻是提供一種選擇而已。保監會人身保險監管部壽險處處長姚渝表示,保險並不一刀切,房屋的剩餘收益仍然還歸老人或者他的家人。
  姚渝:當老年人過世的時候,保險公司要麼就是客戶或者家屬來償還保險公司已經發放的年金的本息和,然後你把房產解除抵押權,拿回去。或者另外一種方式就是保險公司來拍賣房產,來獲得已經發放的養老年金的金額,剩餘部分還返還給客戶,所以它本質上還是一個反向抵押,很接近。
  此外,之前對於“以房養老”的質疑還有一個,與老人的壽命和房子的估值緊密相關。60歲老人,簽個20年的合同,80歲以前過得不錯。但80歲以後呢?房子折算來的養老金髮完了,老人到哪裡去領錢呢?這中間房價要是下跌了,不值那麼多錢了,我這個養老金是不是也要縮水?姚渝回應表示,根據《指導意見》設計,目前這些風險都由保險公司承擔。
  姚渝:我們是由保險公司承擔了整個的長壽風險,你可以住在原來的房子里,我們提供的終身年金它可以一直保證到將來。大家可能關心一個問題,就是如果房價下跌,房產拍賣金額不足以償付保險公司的養老年金怎麼辦呢?這個風險完全是由保險公司承擔的。  (原標題:“以房養老”商業保險正式開閘 北上廣漢先行先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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